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案认罪认罚从宽的答复

星望动图.gif


图片1.png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贾富彬答记者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贯穿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制度,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改善刑事诉讼结构体系、提高诉讼质量效率、依法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量刑协商的特殊制度设置,让司法机关具有了更大的自由裁量权,需要司法机关准确把握并落实好这项制度,确保依法公正司法。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各个诉讼阶段,既有办案职责,又有监督职责,通过加强监督制约与配合,促进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到依法公正适用。

一是强化自身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核心的一个环节是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通过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强化办案标准指引,“简化程序不减少权利”、“办案提速不降低标准”,注重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意见,依法强化刑事和解审查,来提高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在合理放权的同时,扎紧制度的篱笆,坚守纪律规矩的底线,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进行不定期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纠正。

二是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强化对侦查阶段认罪认罚自愿性的监督,认真排查证据之间的矛盾,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降低取证标准,出现指供、诱供等非法取证行为,防止发生被迫认罪、替人顶罪、以钱赎罪等风险。完善案件质量定期综合分析通报机制,对移送起诉质量不高、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通报侦查机关。

三是强化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对法院裁判逐案审查机制,加强对改变定性不当、量刑严重失衡、法律适用错误、审判程序违法和枉法裁判的监督,对于法院未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错误的,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进行监督。

四是加强公检法司之间的配合。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建立公检法司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在证据把握、法律适用、工作衔接等方面达成共识,合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开展。

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的关心、支持、监督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一刑事诉讼制度必将在山东落地落实。

 

微信图片_20180322083010.jpg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80-1号
高创大楼一楼(科技局院内)
电话:0631-5550655/0631-5184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