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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税新闻:财政部开展 2019 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6-19 17:46 点击量:0

财政部刊发《财政部开展 2019 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文章显示,财政部决定 组织部分监管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对随机抽取的 77 户医药企业于 2019 年 6 月至 7 月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资料显示,在稽查名单上的 77 家药企中,涉及 28 家 A 股上市公司,有 4 家新三板上市公司。此外,还有 2 家港股上市公司、3 家跨国美股上市公司。即使不是上市公司,在稽查名单中的其他药企也均有较大体量,拥有一定行业地位。稽查名单披露后,财政部财监(2019)第 18 号加急文件对此次检查内容进行了补充,厘清此次稽查重点为:核实药企销售费用、成本、收入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行为。

财政部文件要求企业分列销售费用,是否存在以咨询费、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类发票套取大额现金的现象;是否存在从同一家单位多频次、大量取得发票的现象,必要时应延伸检查发票开具单位;会议费列支是否真实,发票内容与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会议地点等要素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会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用等转嫁医药企业的现象;是否存在通过专家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的现象。

研究表示,自从公司严格要求禁止以给予医生回馈的方式来销售药品,学术推广就成了药企进行药品销售的惯用手段。上市公司 2018 年年报显示,稽查名单中的恒瑞医药市场类费用占销售费用比高达 83.91%、复星医药则为 78.03%,华润三九为 77.42%。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 5 月以来,有十余家药企均接到上交所有关 2018 年年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问询函内容也集中在有关公司销售费用的调查。

除销售费用外,财政部文件也表示要调查药企采购原材料时,是否存在通过空转发票等方式抬高采购成本、和将制造费用分摊至不同药品时,分摊系数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蓄意抬高生产成本的现象;是否利用高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是否将高开金额在扣除增值税后又以劳务费等形式支付给医院等机构;或者用于医院开发、系统维护、学术推广等。

财政部表示,对金额重大、性质严重和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进行审理论证,审理意见报经部领导批准后,由财政部、监管局和财政厅(局)依照分工对被检查单位下达处理处罚决定。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安、税务、银保监等部门查处。

“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

“两票”替代目前常见的流通多环节中的七票、八票,以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规定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不得超过 2 个。自实行“两票制”以来,不管业内评价如何,单从国家税收层面来说是有显著提高的。借此次机会彻底了解企业的税收行为,了解药企是否在跟进执行“两票制”。

在《财政部开展 2019 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一文就有提到,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共同随机抽取了 77 户医药企业检查名单。

“很多药企的销售费用高达 60%、70%,通过此次稽查工作去彻查企业的营销结构,参与此

次稽查活动也给医保局更多有关于药企药品降价的依据,进而为下一次集采做准备。